品牌苗木网www.中国树苗.com-树苗行业网络宣传首选品牌,做树苗综合信息第一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苗木新闻 > 苗木新闻

苗木新闻

花卉保健绿化苗木移植的抚育管理

时间:2012-12-15点击:322

绿化苗木移植的抚育管理包括松土除草、排水灌溉、追肥、整形修剪及病虫害防治等。在不同的培育阶段,抚育管理工作的重点有所不同,现具体介绍如下。

第一次移植后苗木的抚育管理

第一次移植(包括慢生树种的第二次移植)阶段苗木还较小,培育的目标主要是促进苗木根系的发育和迅速长高,因此抚育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松土除草和肥水管理。

一、松土除草。由于苗木冠层未郁闭,杂草生长很快,与苗木形成营养竞争,势必影响苗木的生长,因此必须及时松土除草,做到除早、除小、除了。除畦面外,步道和空地的杂草均应除尽。

雨后和灌溉后表土微干时应立即松土,深度5~10厘米为宜,注意不得伤苗木的根茎,松土除草后要及时修理步道,泥土复在畦面,整平。

二、肥水管理。绿化苗木的生产相对来说效益较高,从近几年苗木的销售价格来看,胸径8厘米以下的苗木,平均1厘米胸径约10元,树形好、规格8~10厘米以上的苗木的价格更高。由此看出,苗木胸径只要多长1厘米,就起码有10元的增值。因此,在苗场土壤质地优良的情况下,加强肥水管理,促进苗木茁壮生长能够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

施肥应注意基肥与追肥相结合,基肥可在移植时放入种植坑穴内,或在每年秋冬季节施放;追肥主要用复合肥,在生长季节进行撒施或穴施,全面追肥每年至少3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生长季节的每次发芽前及新叶转绿后各追一次肥,苗木生长更快。每年最后一次追肥在进入秋冬季苗木停止生长前一个月完成。以便苗木能及时木质化。施肥应与灌水相结合,以便能发挥施肥的效力。

第二次移植后苗木的抚育管理

第二次移植阶段苗木已基本上达到绿化用苗的规格要求,培育的目标主要是使苗木具有密集的根系和一定的干型和冠型的无病虫害的健壮的苗木。因此抚育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和修剪。

一、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的防治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搞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以培育优质、健康的城市绿化用苗。

①认真做好土壤和种苗消毒工作,种苗要经检疫才能用。②加强田间管理,减少病虫害的滋生条件,使苗木健壮生长,增强抗性。③合理密植,适当疏剪,改善通透条件,减少病虫害的发生。④发生病虫害应及时防治。

二、整形修剪。

1、整形修剪的要求。城市绿化苗木的整形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做到因树造型,使冠/高比例适当,主侧枝分布匀称,树干完整,树冠丰满。

行道树苗在培育过程中,要求树冠完整,树干通直匀称无伤痕,主侧枝分明。分枝点的高度可通过修剪逐渐上移,直到规定的定干高度为止,一般要求2~2.5米。苗木自然高度要求达到4.5~5米,冠/高比一般为1/3~1/2,冠幅要求2.5米以上。

庭园观赏苗木,定干高度低于行道树,一般2米以下,树冠要求丰满,冠/高比一般为1/2~2/3,冠幅2.5米以上,也可培育成多干型或曲干型。针叶树种苗木,应培育成全冠型或低干型,要养好主尖。一般不宜多修剪。

值得注意的是,在树干培育过程中,当苗木未达到预定的规格要求时,分枝点的高度不宜一步修剪到位,因为修剪太强会削弱树势,影响生长。同时定干修剪要求在树势壮旺时逐渐进行,伤口才容易愈合,避免因整枝在树干上留下伤痕。

2、整形修剪的时期。一般休眠期以整形为主,修剪量可稍重些。生长期以调整树势为主,修剪量宜轻。对于幼小的苗木,除移植修剪外,不管是休眠期还是生长期,一般尽量不要修剪,以免削弱树势;移植不久树势仍较弱的苗木一般都不宜修剪;生长慢的树苗也不宜重剪。

苗木出圃前的预处理

按照以上规程培育的绿化苗,可以达到优质苗木的标准,是城市绿化的标准用苗。但是这样的苗木移植到工地种植后,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恢复才能达到理想的绿化效果。如果把这个恢复期安排在苗场,那么苗木到工地种植后不用恢复马上就可以达到绿化效果。目前这种做法在袋装和盆栽灌木苗方面已经实现,而在大规格乔木型绿化苗方面,近年来南海、花都有几家苗木保养场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这是未来城市绿化用苗所追求的目标。

其基本做法是,将达到规格标准的苗木从苗场带土掘起,按要求进行树干、树高、冠幅及根系整理修剪后,种植到大型容器中,在保养场培育3个月到半年,当苗木成活恢复生长,树形达到要求后即成为成品苗。

作者:王文通  文章来源于: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园艺系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树苗网"的所有信息,版权均属于中国树苗网所有,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树苗网,并附上网址 http://xn--fiqs8s0yoliz.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 :中国树苗网”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自互联网,本网转载并注明来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原文分享地址:http://xn--fiqs8s0yoliz.com/news/show.php?itemid=154

树苗网交流群

群一:

中国树苗网综合群一

群一:

中国树苗网综合群二

VIP会员群:

中国树苗网VIP会员群